中国自由民主党中央执行委员会
一九九五年四月十六日
我们中国自由民主党是旨在通过和平方式废除一党专政和建立民主制度与合理社会的平民政党,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的基本权益不受侵犯是我党的根本宗旨。最高当局一再宣称人民的生存权是最大的人权,但历届政府没能按照宪法的规定保障公民的最基本的生存条件,所以,我们普通老百姓目前的生活品质越来越差,无权平民与依靠特权大发横财的官僚、暴发户的生活差距越拉越大。
表面上国家的经济发展很快,但经济发展的实际成果却被极少数特权份子及其利益集团用种种名目巧夺豪取,瓜分一空了。更令人愤慨的是,一些手中有权的官吏借改革之名,把原来属于国家的财产,化公为私,中饱私囊。他们在国外的子女、亲属纷纷把大批财产转到海外,为自己寻好后路。不少高干子弟几十万、几百万美金地用现金在国外购物置产,他们穷奢极侈挥霍的其实都是从我们小老百姓头上刮去的民脂民膏。随着通货膨胀的不断恶化,大多数民众生活的相对贫困化日甚一日。现在,普通老百姓是住不起房,乘不起车,看不起病,上不起学,养不起孩子。如果我们再不起来自保自存,我们的生活将更加难以维持。
目前,无官不贪,无权不富的丑恶现象越演越烈。如果我们老百姓不设法起来依法抗争,那么,这种不合理的现象就无法改变。
为了消除当前的社会积弊,我们提出以下十项基本要求,请政府按照宪法的规定给予采纳或答复。
一、保障平民的基本住房条件,政府应该停止建设高级的大楼宾馆,而移款兴建低价或平价的国民住宅,租赁给住房特别困难的民众居住。房租的涨幅不得超过国民收入的平均增长率。
二、提高因改革而下岗的原工薪阶层的生活补助比例,使下岗人员在找到新的工作之前能够确保最低的基本生活来源。不使其衣食无着、流离失所。
三、恢复公费医疗和劳保制度,在农村,重建合作医疗制度,以保障广大平民病有所医,疾有所养。
四、对日常人民生活必需品,如:米、面、油、豆、肉、蛋、水、煤、电等实行五年不动的最高限价。其市场价格与国营价格的差额部分由政府补贴。必要时,应停建或缓建某些大型的基建项目以缓解民生之苦。
五、切实保证实行中小学十年一贯义务教育制度,国家增办平民能够负担的公共托儿所和幼儿园,保证农村和贫困地区的儿童享受到义务教育的权利。
六、限制与普通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有密切关系的公共交通的票价。保证交通费用在整个国民所得的比例不使提高,以满足普通人民交通往来的基本生活需要。
七、保障流动性民工的基本生活条件,国家制定流动民工的最低工资额,并制定民工保护法以制止歧视和损害民工的基本权利和人格尊严的情况继续蔓延。对虐待、迫害流动民工的人员必须依法惩处。
八、建立只对全国人大负责的廉政公署,接受人民群众对贪渎官员的检举、揭发,独立行使调查和弹劾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案件的职权。廉政公署应定期发行公开的廉政公报,以建立基本的社会监督。
九、尽快制定“阳光法案”,定期公布县一级以上党政干部的财产和收入情况,如有隐瞒和转移等事情,应依法论处。政府公开宣布冻结高干及其家庭的来历不明的财产,对已经转移到海外的非法所得,应追回国库。
十、人民按照宪法,为维护自身的权利而举行罢工、请愿、抗议等合法活动时,政府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对参加者特别是组织者进行任何形式的政治迫害。如有违反应该追究当事者的违宪责任。
以上是根据现行宪法的规定而提出的十项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条件的要求,是维护社会公正、保障社会稳定的必要前提,我们强烈要求政府当局接纳上述要求,并做出积极的回应,悠悠万事,民生为重,戴舟覆舟,古有明训,何去何从,请为政者慎择。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