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pril 11, 2013

谈中共政权的合法性问题



                                                   ------ 与王希哲先生商榷

倪育贤   1996.11

    王希哲在其最近发表的《双十宣言》中提出了当代中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个根本问题,即中共统治的合法性问题。

    王先生的基本论点是中共政权“既合法,也不完全合法”。

    王先生在《双十宣言》中断言:“中国共产党政权(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革命法统,就清楚的来源于内战的胜利;内战的胜利,来源于人民的支持;人民的支持是因为中共和平民主建国的纲领和政策,这些纲领和政策,其大成,体现在国共双方的《双十协定》和《政协决议》中,蒋介石国民政府背信弃义,撕毁了这些协议。”王先生为了加强他这一论断的可信度,在其宣言中还直接引证了毛泽东1945年指控国民政府破坏《双十协定》的一段说词:“毛泽东说,他们(指国民政府---笔者注)就在全国和全世界面前输了理,我们(中共)就更有理由采取自卫战争,粉碎他们的进攻,成立了《双十协定》以后,我们(中共)的任务就是坚持这个协定,要国民党兑现,继续争取和平。如果他们要打,就把他们彻底消灭。”根据毛泽东对国民政府的这一指控,王希哲认定中共是为“保卫和兑现《双十协定》所以才有 “自卫战争 ”,所以才夺取政权,”于是,王希哲先生一锤定音式的宣称:“中国共产党政权革命法统的逻辑是令人信服的,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合法的。”

    嗣后,王希哲先生也论述了中共政权的不完全合法的方面,他写道:“说它不完全合法,是因为中国共产党在取得内战胜利,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后,也没有完全实践它在《双十协定》和《政协决议》中的诺言,特别是没有实践主要由它提出来的关于政治制度和人民的权利、自由的诺言。这样,中国共产党就在逻辑上自己动摇了自己革命法统的基础。”

    至于中华民国政府的合法性问题,王先生是这样论述的:“领导中华民国的中国国民党第二代领袖蒋介石先生,违背了中山先生有关结束训政,在最短的时间内召开国民会议,实行宪政,还政于民的遗教,以所谓'中国国情'为借口,实际上将中国引向一条专制主义的道路。特别错误的是,在抗日战争胜利之后,他拒绝了中国共产党及其他民主党派关于改组政府,在实行宪政的基础上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主张,在国民党的六届二中全会上,在右派的鼓励下,他撕毁了国共双方签订的《双十协定》和《政协决议》,从而引发了全面的内战。他失去了民心的支持,终于,他领导的数百万国军为中共领导的解放军所击败,中华民国政府退居台湾。虽然这个政府一直坚持把中华民国引向宪政民主的道路,但他毕竟不是在全中国人民基础上产生的政府,因此,国际社会无法承认他作为代表全中国人民的合法政府。”

    笔者不能苟同王希哲先生《双十宣言》中的上述结论,因为这个结论不仅是对客观的历史事实的严重的歪曲,而且在关于何为合法性的原则判断上,有明显基本概念上的混淆。虽然笔者十分尊重王希哲先生作为一个不同政见者与中共保守派长期抗争的历史,但恕我直言,从《双十宣言》的整体内容来看,王希哲先生对于国共两党斗争史的表述几近于胡乔木先生的中共党史教科书的翻版,显而易见,王先生的思维方式及其价值取向基本上没有超越共产党意识形态的话语体系。 

以什么标准来判定一个政权的合法性

    必须指出,在确定意义下使用一个概念是进行实质性讨论的必要前提。在分析中共统治是否具有合法性时,我们必须先弄清楚什么是政权的合法性。换言之,我们必须要首先弄明白,什么是鉴定一个政治体制的合法性的标准。

    我常常发现,在关于中共政权是否具有合法性这个问题上之所以发生很多无谓的争议,原因往往是争议者用不同的标准来诠释“合法性”的含义。最常见的谬误是人们习惯用中共自行制定的所谓法律文件来作为其政权合法性的准绳。这种“以其人之法还度其人之身”的论证方式不过是在玩弄文字游戏,充其量是愚弄人民的伎俩而已,因为历史上从来没有一个政府会制定把自身判定为非法的法律。实际上,在确切的意义上所说的一个政治体制的合法性与在人们特定的社会生活中所说的具体法律事务中的合法性是两个根本不同的概念。我们所说的中共统治的合法性问题当然不是指这个政权对其自行拟定的某一具体的法律如“宪法”、“刑法”、“人民团体登记法”等等是否具有适合性的问题,而是指其在政治范畴内是否符合人类文明社会的基本政治规范。具体而言,就是指其是否符合“主权在民”这一现代国家组织的根本法理基础的问题,也就指其是否具有在无恐惧状态下真实的民意认同的问题。中共政权自称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什么是共和国,共和国就是从内容到形式完全以“主权在民”的原则建立起来的国家。一个国家政权是否具有“主权在民”的性质,有两个公认的必要条件:

    第一、这个政权的产生必须具有无强制状态下多数民意的认同; 
    第二、这个政权的存续必须经由无恐惧状态下人民定期的自由选举的同意;

    只有二者俱备的政权才是一个真正具有合法性的政府,才有资格称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共和国。

    中共政权是一个依靠苏俄支持,用武装叛乱的方式推倒合法的中华民国政府而建立起来的极权政体。这个政权在半个世纪内以用暴力剥夺全体中国人的基本人权的方式维持其血腥的法西斯统治,这个政权不但从来不准人民进行自由选举,反而用剥夺生命及自由的残酷方式压制一切中国人民的人权呼声。这个政权在夺取政权的二十八年内和维持政权的四十七年中在人类历史上创造了杀人最多、残人最狠的世界记录。这个政权居然在二十世纪末的今天,还要用坦克、机枪对和平的市民和学生进行震惊全世界的血腥屠杀。毫无疑问,中共政权是人类文明史上最野蛮的非法政权。王希哲先生作为这个血腥政权最有说服力的见证人在被无辜囚禁了十多年、付出了最宝贵的人身自由之后还要按照共产党的思维逻辑承认共产党政权的合法性,还要承认共产党的“革命法统”的所谓正义性,这个令人痛心的事实从另一个侧面证明了共产党统治的残暴和共产党文化的对人类理性的摧残。

    王希哲在“双十宣言”中,一会儿把国共两党合拟的《双十协定》当作检验合法性的标准,一会又把各党派共拟的“政协决议”当做合法性的标准,一会又把1949年中共自拟的“共同纲领”当做合法性的标准。这种主观随机性极大的可由不同对象、不同时间、不同场合而任意更变的所谓合法性标准已失去其鉴别意义上的价值,实际上这不过是提出者自己政治立场的表白而已。人们当然要问,凭什么可以用一个或几个政党自行制定的某一个文件来作为判定其政权合法性的标准呢? 如果我们承认这种标准,那是不是意味着我们也应该承认被共产党法律定为非法的一切事物为非法呢?

    如果我们承认判定一个政党及其政权的合法性可以用这个政党自行制定的文件为标准,那么据此判定的合法性还有什么“客观性”和“真实性”可言呢?

    王先生给我们解释道:
    “由于1945年的《双十协定》和《政协决议》代表了中国国民党与中国共产党双方八年抗日战争合作的最高成就'”,因而《双十协定》即可以作为判定哪个政府为全中国合法政府的唯一标准。这里我们姑且不论为什么最高成就就可以作为合法性标准这个问题,一个更简单而重要的问题是,今天王希哲先生所认同的这个‘最高成就'当时就未必为国共两党所认同(否则不会墨迹未干就重开战端),而即便其曾为当时国共两党所认同,也未必为今日之国共两党所认同,而即便其为今日国共两党所认同,也未必为当时四万万同胞所认同,而即便为当时的四万万同胞所认同,也未必为今日十一万万同胞所认同。五十年来,沧海桑田、物换星移,中国政局和世界环境都发生了前人难以想象的巨变,人们当然要问,何以五十年前中共为了窃国篡政而进行的一幕毫无诚意的政治骗术竟成了中共“革命”的正义性及其政权合法性的根据呢?

    尽管王先生今天把主要是中共提出来的《双十协定》看做中共为实现民主自由的证据,然而毛泽东自己当年就在党内报告中指出,中共进行重庆谈判不过是“以革命两手对付反革命两手”与国民党进行夺权斗争的一种策略。周恩来刚刚在重庆签下承认“国家政令军令必须统一”和承认“军队国家化”的协议,毛泽东就在延安下令“共产党军队的一枝枪、一粒子弹都不能交出去。”“解放区的每一寸土地,都必须用鲜血和生命去保卫。”

    王希哲把中共为夺取全国政权而进行的全面武装叛乱说成是中共是在“为和平民主建国而奋斗”,这样高度的历史评价确实已经超越了共产党给自己的赞美和歌颂。

    历史已经证明,中共签订《双十协定》是换取喘息时间、欺骗政治对手的一种策略运用。在中共长达二十八年的武装叛乱中,从根本上颠覆和消灭以孙中山先生等中国国民党人所开创的亚洲第一共和国----中华民国,以建立苏俄式的共产主义极权政体,始终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根本目的。用武力彻底全部地消灭阻碍中共夺权的一切政治力量,是中共全部行为的基本出发点。中共的历史是以专制暴虐始,以专制暴虐终,和平云乎哉!民主云乎哉!

    令人不解的是,作为著名民运活动家之一的王希哲先生视半个世纪以来基本历史事实于不顾,竟然在一个严肃的政治宣言中,全盘认同中共对历史的篡改,把中共为彻底赤化中国而进行长达三十年的叛乱美化为“为和平民主建国而奋斗”,甚至到今天还在呼唤“当年一贯站在民众爱国运动前列的那个伟大的、勇敢的中国共产党何在”,黑白颠倒,是非混淆,一至于此,历史是未来的镜子,我们从一个人怎样看待过去就可以预测他会如何对待将来,这不能不使我们对王希哲先生未来政治路向的选择感到深深地忧虑。

    有人猜测或者王希哲先生的《双十宣言》是在中共控制下的国内所写,言不由衷。因此,承认共产党的合法性也许不是他的真实思想。笔者认为,这种猜测尽管用心良苦,但在逻辑上难以自圆其说。须知,《双十宣言》是王希哲先生和另一位政坛活跃人士经过慎重协商而主动公开发布的一份纲领性的政治声明,如果碍于策略上的考虑,有些不方便说的话当然可以不说,有些不能提的意见也完全可以回避,因而决不可能把宣言作者自己认为虚假的或者错误的政治观点写进如此严肃的政治文献中公之于世,如果我们相信那种言不由衷论的猜测,那等于是我们在怀疑王希哲先生的政治人格和道德操守,那是笔者绝对不能苟同的。而实际上,这个猜测很快就被后来的事实所击碎。

    就在王希哲逃脱中共控制而后发表的又一公开文件《逃亡手稿》中,王先生更明白无误地表述了他对共产党统治合法性这个问题的观点,明确地提出了所谓三承认的政见模式。他说,“我们(指他与刘小波)承认了你们党(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承认了你们党革命的、光荣的过去,承认你们奋斗的历史曾经受到中国人民的拥护。”为了加强这一结论的说服力,王先生还笔力千钧地加了一句反诘式结语:“这难道不是事实么?”

    在这里,我必须明确地回答王希哲先生:很抱歉,你的三个承认恰恰都不是事实,因为他不符合基本的历史事实!

    王希哲先生刚从大陆出来,对当前民主运动的某些理论问题或许缺乏了解,甚至有某些误解都是可以理解和谅解的。然而,王先生的上述三个承认本质上并不是一个理论认识上的问题,而是一个基本政治立场倾向问题。王希哲先生作为一个具有一定影响的民运前驱者之一,在中共统治合法性如此重大的政治问题上以政治宣言这样正式的方式发表背离民主运动基本原则的声明,这就不能不引起我们的严重关切。笔者以为,如果拘泥情面而掩盖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的基本分歧,这决不是一个民主主义者的负责的选择。 
 
共产党是左翼法西斯

    王希哲先生第一个承认是承认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意思与其在《双十宣言》中讲过的一样,就是承认共产党统治的合法性。

    一个民主主义者能不能认同共产党统治的合法性呢? 当然不能。老实说,这个问题是一个很愚蠢的问题,就象问一个基督徒可不可以相信上帝一样,是一种本题自我否定式的问题。

    什么是共产党政权,什么是共产主义极权统治? 答案很简单,共产党政权就是残杀人民的政权,是剥夺人民基本权利的政权,共产党就是左翼法西斯,法西斯即是右翼共产党。在现代文明社会里,这是一个常识。把共产党政权与合法性扯在一起,本来就是十分可笑的一件事。共产党政权怎么可以具有合法性呢? 一个具有合法性的政权怎么可能与共产党扯上边呢? 因为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就是用暴力来夺取和维持其政治寡头的特权地位,共产党政权的最大特征就是它的彻底的不合法性。如果我们承认其统治具有合法性,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进行民主运动呢? 民主运动的目的就是要彻底解除共产主义极权统治的桎梏。所以,彻底否定共产党极权的合法性是民主运动不可动摇的根本原则,承认共产党统治的合法性,也就从根本上取消了民主运动的存在的必要性。

共产党有光荣的革命的过去吗?

    王希哲先生的第二个承认是:承认共产党有革命的光荣的过去。

    中共的历史究竟是革命的还是反动的?中共的过去究竟是光荣的还是可耻的?这是一个必须加以澄清的问题。断言中共的历史是革命的和光荣的,这是中共及其御用文人们为了巩固其统治而精心编造的弥天大谎,是对历史真相的完全颠倒。

    本世纪初,共产主义乌托邦思潮席卷全球,用暴力夺权的方式建立所谓无产阶级专政的苏维埃社会主义一时成了最新的时髦,于是开始了人类文明史上的一次惨绝人寰的世纪性浩劫。共产党人用建设所谓无剥削的理想社会的借口,肆无忌惮地用血腥暴力来消灭一切被他们称为万恶之源的私有财产制度和有产阶级。凡是反对他们的这种极端行为或者对此抱有疑虑的一切社会成员都被他们指控为应予铲除的“人民的敌人”。用肉体消灭和剥夺基本生存条件的方式实行所谓的无产阶级专政。于是,共产党就建立了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从控制人的肠胃到大脑的,无所不在的,空前的暴政。共产党极权专制是以剥夺人民的一切基本人权为特征的非人的统治。毫无疑问,共产党是人类文明的摧残者。共产专制是人类进步的最凶恶的敌人。中国共产党就是这一世纪性的人类浩劫在中国这块土地上的坚定不移的执行者。

    中共在二十年代初直接按照第三国际的指令建立起来以后,就开始在贫穷的中国农村用挑动所谓阶级斗争的方式发动武装叛乱,用大规模烧杀抢掠的手段积聚力量进行军事割据,极大地摧残了已经奄奄一息的社会生产力。中共当时的既定方针就是要借苏俄的支持推翻经过北伐初步统一中国的中华民国政府,以建立直接听命于第三国际的赤色苏维埃政权。所以,中共的长期自吹自擂的所谓“革命”实际上是一场在外国势力支持下的武装叛乱,这是在“革命”口号掩盖下的历史的反动。这一反叛由于其暴虐的形象过于赤裸,因而根本不可能得到普遍民意的支持,于是,迅速地走向败亡。至三十年代中期,中共在经过自称为“长征”的大溃逃到达陕北时,中共多年来惨淡经营积聚的武力已经所剩无几,溃不成军。在即将灭顶之际,中共意外地遇到了它的天然盟友和救星----日本法西斯的鼎力相助。日本侵华为中共提供了最好的庇护所,中共乘机利用思想左倾的杨虎诚、张学良策动西安事变,终于获得了喘息时间,站稳了脚跟,民族主义掩护了共产主义。八年抗战,中共巧妙地在日俄两个帝国主义侵华势力之间纵横捭阖,扩充了自己势力和地盘,建立了所谓的“抗日根据地”和“敌后解放区”。中共利用中华民国中央政府致全力于抗战而无暇旁顾的国难之机,又一次建立了意在分裂国土的地方军事割据,中共在其占领区内,建立了所谓的民主政权,这些政权实际上完全实行由中共一党独裁的红色恐怖统治,对稍有资产或土地的人民进行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在中共统治下的所谓解放区中,根本不允许任何不同政治力量和不同政治意见的存在,这种严酷的政治控制也渗透到中共党组织的内部,连中共的创始人张国涛、陈绍禹等人都无法幸免。中共甚至对只写过一篇鸡毛蒜皮式的批评文字的王实味这样的左倾文人也毫不留情地加以诛杀。现在,中共的辩护士口口声声宣称建政以前的中共是奉行民主和追求自由的,这不但是对历史的嘲弄,也是对理性的讽刺。

    抗战胜利以后,中共利用执政的国民党官员的腐化和其战略上的错误,迅速地扩大了武力,成功地把中华民国政府逐出大陆。中共从其创建到建政的二十八年中,它的全部活动可以概括为一句话,就是:不择一切手段颠覆中华民国政府,夺取国家政权是中国共产党1949年以前一切行动的根本出发点及其最后的归宿。

    如果说以孙中山先生为代表的中国第一代民主主义者经过多年的牺牲奋斗而建立了一个初具民主框架的亚洲第一共和国----中华民国的话,那么,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经过二十八年的武装夺权,从根本上颠覆了共和制度,并把中国拉回到比满清皇朝还要残暴、还要腐败、还要专制的共产主义极权统治的黑暗深渊。因此,笔者完全不能同意把共产党的武装叛乱和暴力夺权称为革命这一荒唐的论点。什么是革命,所谓革命,是指推动历史前进的社会制度的根本变革,而中共的夺权,实质上是一次逆历史潮流而动的社会大倒退,是一次专制主义的大复辟,共产极权专制是比封建帝王专制更要严酷千万倍的专制,与共产极权比较,封建专制简直还是一种令人欣羡的“仁政”!

    无须回避的是,由于中国第一代民主主义者的软弱和幼稚,也由于中国传统专制势力的顽固和强横,中华民国的历史上出现过多次严重的复辟和反复辟的较量,孙中山先生首创的中国国民党本身也发生过严重的分化和蜕变。由于历史的挫折、民族危机的深重,中国第一代民主主义者在追求共和制度的历程中,出现了手段异化目的,民族排斥民主、秩序冲击自由、政权压制人权这样严重的曲折,他们最大的失误是,他们常常有意无意地偏离自由人权是立国之本这一根本的原则,没有把保障国民的个人自由当做根本的首要价值来加以维护。孙中山先生的晚年由于历史遭逢的坎坷,对苏俄式的共产极权产生过不切实际的幻想,不由自主地游离了他的民主信念,这就为后来的民主阵营的分裂和混乱种下了历史的因子。当然,这一历史的反复是我们很难苛责于前人的,然而,时至今日,为了总结历史的经验,我们必须正视我们前辈的教训,因为这种根本路向上的迷失造成了共产主义势力乘虚而入、蛊惑人民的极好机会,中国共产党才能盗用“民主”、“进步”的旗号招摇一时,挟裹愚氓,以蒙蔽国人。尽管如此,按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理论创建的中华民国,虽然历经了日寇入侵和中共叛乱的长期战争的考验,毕竟还是坚持了主权在民的精神,保留了民主宪政的架构,正因为维护了这一块民主体制的根本基石,依靠台湾人民的长期努力,才能结出今天台湾民主革新的硕果。

    显而易见,由此可见,如果没有共产党人的叛乱,今日中国达至民主宪政的境地将是没有疑义的,中国共产党人为建立共产主义乌托邦而用暴力强使中国转向极权专制这一历史反动中断了中华民族的民主化进程,在中共的暴政下,整整几代中华民族的文化精英几被摧残一空,九州生气消耗殆尽,中国进入了有史以来最黑暗的历史时期,人民为之付出了极其惨重的牺牲,经受了“人不成其为人”的极端的屈辱和痛苦。可见,王希哲所宣称的中国共产党有革命的和光荣的过去,是囿于中共意识形态偏见的不实之词。中共的历史,是一部反动的和耻辱的罪恶史,虽然它曾经被他们自己或者受他们蒙蔽的人染上过一道道光怪陆离的油彩! 热衷于在共产党的脸上贴上自由民主的历史标签,是中国左派知识分子的最大滑稽。
 
人民拥护共产党吗?

    王希哲的第三个承认是承认中共得到过人民的拥护,我们很多知识界的甚至包括民运界的朋友也都宣称共产党确实得到过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有人还公然宣称,是人民选择了共产党和所谓的社会主义制度,可见,人民拥护过共产党似乎已经成了不容争辩的历史“铁案”,笔者认为这是一种以讹传讹的臆想。

    毫无疑问,在共产党的媒体和宣传中,我们见到过太多太多关于人民热烈拥护、坚决支持共产党的动人场面。在大陆生活过的中国人,大概都不会忘记电影《东方红》中解放军入城的那一幕,两个漂亮女工胸前背后挂着两块大木牌,在坦克前面欢歌狂舞,木牌上写着,“解放了”,“天亮了”。据说,当年不少台湾在美的留学生为此影片还感动的热泪盈眶, 经过文革的中国人,也不会忘记毛泽东当年在天安门城扬臂一挥,撩起百万红卫兵小将欢腾狂潮的场面,共产党就把这些历史场景解释成是人民拥护他们统治的可靠证明,笔者承认这些镜头都是真实的,但是,我认为,这种万众欢呼、全民“拥戴”的廉价表演,不但不能证明人民对这个政权的支持和拥护,反而从另一个侧面极其有力地证明了中共专制政权的虚伪、残暴和无耻,因为这些“千万张笑脸迎着红太阳”的万众欢腾的场面的幕后隐藏着一个血淋淋的事实,那就是这些全民拥护的场面是以用极端残酷的暴行来剥夺一切胆敢不“拥护”甚至胆敢拥护不热烈的人的生命和自由为代价的。一切对共产党的拥护都是以消灭不拥护者的存在为参照的,因此,与其说这些“拥护”者们的狂热行为是出于崇拜和爱戴,还不如说是出于以崇拜和爱戴的面具遮盖下的深沉的恐惧。

    人类就是这么复杂的动物,当一个民族长期地浸润于被奴役的极端恐惧的境遇中以后,恐惧会转变为“忠诚”,痛苦会转变为“幸福”,屈辱会转变为“光荣”。最令人痛心的是,被欺骗久了,有些受骗者常常会发生心理变态,最后终于相信这不是欺骗,而是确确实实的真实,然而,无论受骗者是不是相信了骗子,那骗子却毕竟永远还是骗子,就象有些奴隶会津津乐道地赞美奴隶主的仁慈和陶醉于奴隶生活的美妙,但是,奴隶毕竟还是奴隶,这一点决不会因为奴隶们喜欢奴隶生活而有所改变。

    拥护一旦以不允许不拥护为条件,那么,拥护立即就失去本来的意义,而成为真正的奴役,就象爱如果以不允许不爱为前提,爱就会成为一种虐待。当然,笔者并不否认在对共产党及其领袖的拥护和崇拜者中,确实也有完全出于自愿和发自内心的雷锋式的忠党分子,这一些人属于被共产党意识形态彻底改造成“共产主义新人”的“无产阶级先锋队”,这批人的一个基本素质是,只要党的头目一声令下,他们会毫不迟疑地向任何人开枪,包括儿童和妇女,这个现象是一切极权专制所共有的,邓小平有“共和国卫士”与希特勒有“盖世太保”及毛泽东有“八三四一部队”一样,因为没有这些螺丝钉的效力,极权统治这架机器就一天也转动不起来,当然,少数共产党死党分子向独裁者的效忠与人民是不是拥护共产党是根本不同性质的两个问题。

    那么,我们怎样才能真正鉴别人民对一个政权的拥护或反对呢? 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根据人民在无恐惧前提下的自由选择,所以,只有为人民创造出一个能够在无恐惧的条件下自由表达他们对一个政权的真实意见的环境时,才能得出人民是否拥护某个政权的真实的结论。因此,王希哲等朋友断言在中共军事强力下面,-人民对共产党的所谓拥护不过是在极权主义意识形态折射下的一种幻影。

    然而,如果我们更深入一个层次来分析人民究竟是否拥护共产党这个命题,我们就会发现,人民拥护某某党这个提法本身就不属民主范畴的命题,因为从民主政治的观点来看,根本不存在人民拥护谁、不拥护谁的问题,而只有人民愿不愿意选择谁和雇佣谁的问题,在人民和当政者这组关系中,人民是无可争议的主人,而执政者只不过是被人民定期挑选出来为他们服务而且随时可以被解雇的仆役而已。所以,说人民拥护谁,就已经把人民贬低到为被拥护者作陪衬的从属地位,因此,严格的来说,人民拥护某某党这个提法,本身就属于专制主义的话语体系,一个自觉的民主主义者应该摒弃这种反民主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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