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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民主运动的性质、目标的初步意见
倪育贤 1992.9.27
六四以来,
中国海外民主运动一直处于徘徊、低迷, 甚至混乱的状况中。 究其原因,
除了客观环境上某些不利因素(如外部舆论对民运由热情转为冷漠, 西方政府实行双重人权标准等原因)之外, 我们认为更主要的是由于民运主体对民主运动的性质和目标不明确造成的。
我们既没有正确地认识共产党, 我们也没有正确地认识自己。当然也就不能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民运路线和策略。不少朋友出于中国知识分子的忧患意识,
有意无意地把民主运动定位成单纯的爱国运动, 救国运动, 或者富国运动。 这就不能不在某种程度上混淆了民运的性质, 误导了民运的方向,对此我们如不能及时加以澄清和辩正,
必将贻误中国民主化的进程。
当前, 中国民主运动的幼稚, 首先表现在这个运动至今未能清醒地充分地认识到自由这个根本价值诉求的极端重要性。
民主运动如果未能确认争取自由是第一位的首要的目标, 那么这个运动就失却了灵魂, 民主就成了无本之木, 无水之鱼,它在理论上就必然是虚弱的, 无所依傍的, 因为失去了自由这个内涵, 民主就只剩下一具空壳。
民主运动一旦放弃自由这个精神武器, 它就必然会被形形色色的机会主义、绥靖主义、实用主义所乘,甚至沦落为操纵于少数投机政客,
野心家股掌之中的时髦玩物。中共统治大陆四十年, 对中华民族所造成的最大戗害,
是它实行了一个从总体上剥夺人民基本自由权利的极权专制制度。 这个制度用铁与火把每个中国人的自由缩小到无以复加的空前狭窄的范围内,这就从根本上剥夺了人之所以成为人的物质和精神条件,
使人的生存意义起了质的蜕变,人异化为党的工具, 异化为非人是这个制度的最大弊端。中国共产党四十年苛政的恶果是剥夺了每个公民的个人自由,
所以, 民主运动的目标可以用一句话来加以概括, 这就是:
把自由还给人民。人民只有在重新获得自由之后, 才可能恢复人的尊严,
实现人的价值, 从一群被异化了的畸形的机器人和党的工具回归为真正意义上的人。于是,
我们就可以最简洁的词句来表述民主运动的本质: 实现人的回归。
中国共产党特权阶层凭着他们的政治直觉,
把民主运动贬称为 “资产阶级自由化”。
这一句话实际上从反面准确地抓住了问题的要害,自由化这三个字确实指出了民主运动的真正目标和它的核心本质。从某种意义上讲,
我们的对手在判断根本的利害关系上或者比我们更为清醒。
我们强调争取自由是民主运动的首要目标,
这是因为:
一、自由具有基础价值
自由是人类生存最基本的价值诉求,
自由是其他人生价值赖以发生的母体价值。人一旦失却自由, 那么其它的生存价值就会消遁于无形,
并迅速失去其存在的意义。历史已经证明, 一个社会的文明发展程度归根结底取决于生活于这个社会的人民享有自由的程度,人作为万物之灵只有在享有相当自由之后才能创造出相应的文明.
人在享有充分的自由环境中会创造出连造物主也叹为观止的文化奇迹! 反之,
人如果被剥夺自由, 人就会随着自由被剥夺的程度而逐步异化蜕变为机器、工具,
甚至为吃人禽兽!这一点已为毛泽东时代的文革和邓小平时代的六四所证明,
无须赘述!
二、自由具有独立价值
这就是说,
自由这个价值是不以其他价值的存在与否为转移的,只要有人类社会的存在, 自由就始终是人所首先加以追求的自然要求。一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
自古至今贯串始终的一条主线就是人类挣脱羁绊, 反抗奴役, 追求自由的历史。这个基本的事实业已证明, 人类争取自由的斗争是天然合理的,无论何时何地,
只要人民的基本权利被剥夺, 人民就必须起来反抗压迫, 争取权利。因为对人民而言,拥有还是失去自由, 意味着获得还是丧失生存价值的头等重大的意义。所以, 为自由而斗争是不从属于人类争取其它生存价值努力的一项独立诉求。我们指出自由具有独立价值,
这就是说, 人类争取自由的努力始终是第一位的, 无条件的, 不依附其他因素的根本需要。它既不受国界的限制; 也不受种族的限制。它不以肤色为区别;
也不以文化为区别, 它不以经济贫富为转移; 也不以人口多寡为转移。有人说, 中国太穷, 人口太多, 中国文化落后, 经济不发达,
所以中国人现在没有必要起来争取自由。其实这种论调是对每一个中国人的人格侮辱, 这是以牧场主议论羊群的立场来议论中国人的自由问题,这种论调的实质就是否认中国人有做人的资格和权利,从理论上来分析,
这种论调的荒谬就在于它抹煞了自由的独立价值。
三、自由具有普遍价值
这就是说,
自由必须涵盖所有的价值载体, 即每一个独立的权利个体时, 它才具有实在的意义。在一个社会中, 当一部分人享受某种 “自由权利”, 而另一部分人被不公平地剥夺这种 “自由权利”时,
自由必然是虚假的。换言之, 要么是全社会都享有相同的自由, 要么全社会都失去这种自由。这是因为自由从本义来说, 即具有平等的性质。所以,
只有在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在法律上都处于平等的地位时, 自由才是实际的存在。中共专制内在的不合理性在于它从根本上违背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必须平等这一文明社会的基本准则。它使用暴力手段来强制全社会服从共产党有超越其他公民的平等权利的特殊地位,它强迫大多数公民承认其不受他们委托的少数所谓优秀分子享有永久统治自己的特权。中共所谓坚持党的领导,
实质上就是要人为地划分少数统治者和多数被统治者的永久界限。由于它无法在理性上逻辑地证明这种划分的合理性, 它就无可选择地必须采用专政的办法, 即暴力镇压的办法来维持自己的统治。直到今天,
仍有少数朋友认为中共六四屠城是偶然的失去理智, 或少数政治老人的一时疯狂,这种判断是既幼稚又危险的。因为从本质上来分析,
支撑中共极权专制的主要基石就是暴力。只要这个政权感到自己的生存受到威胁, 使用暴力是它的必然的唯一的选择。从理论上来分析,
中共从本质上倾向于对人民行使暴力的根源在于, 它从根本上就否认公民的基本权利平等这一文明社会的基本准则。在中共的政治逻辑中,
凡是怀疑或不承认其统治特权的公民就是应该消灭和必须消灭的阶级敌人。
公民一经被中共指为敌人,
就面临被剥夺生存权的危险。为了证明这种镇压的必要性, 中共就需要不间断地在公民中挑选出若干比例的
“反动分子”来充当祭台上的牺牲, 以取得杀鸡禁猴的效果,这就是中共专制必然会滑向暴政的内在原因。历史的经验是,
一个社会如果容忍对一部分人的自由权利的非法剥夺, 就意味着大多数人的权利的丧失。对少数人的不公,
就是对全社会的不公,容忍屠杀者的必然后果是容忍者最终亦沦为被屠杀者,这一现象从反面揭示了自由具有普遍价值这个原理。它告诉我们,当人们许诺自由只惠及一部分人, 甚至大多数人时, 自由就消失了。自由的太阳是没有阴影的。
四、自由具有整体价值
我们强调争取自由是民主运动的根本目标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自由具有整体价值,这就是说,
自由是一个整体, 它是不可分割的。 自由并不是一种空洞的不可捉摸的抽象概念,自由是由各种具体的基本权利的综合.
诸如思想自由、言论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迁徙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的自由等等。这些自由都是相互依存, 不可分割的。比如, 我们不能光有出版自由而没有结社自由;我们也不能光有择业自由而没有罢工自由。
当人们把某项权利从自由中单独剔除时, 自由本身就会受损和变质。因为自由是一个整体,它不容分割和抑损,
犹如人体不能分割和伤害一样。当然, 诚如约翰 穆勒
(JohnStuart Mill)等先哲们早已指出的那样, 在诸项自由中,
思想言论自由是具有头等重要的地位。思想言论自由是自由价值体系的基石, 没有思想言论自由, 其它权利就失去了根本的依托,犹如人体大脑的功能一旦丧失, 其它器官纵使运作正常也没有任何意义。中共极权专制的反人性集中地表现在摧残人民的思想言论自由,它用切断人们信息来源和堵塞人们的表达渠道的手段来戗戮人民的精神生活。四十多年来,
中共凭籍骇人听闻的血腥恐怖来钳制中国人民的思想言论自由, 造成了全民族极其严重的空前的精神畸型和人格退化,它迫使大多数公民按照独裁者要求的方式来进行划一的专制思维。
贫困、愚昧和暴力是支撑专制体制的三根支柱。中共利用贫困来制造愚昧,
又利用愚昧来维持暴力,同时又用暴力来加深贫困。在这三位一体式的恶性循环中, 中共专制造就了大批无法进行独立的正常思维的拷贝人,
这就是为什么中华民族的相当比例的人口还生活在蒙昧状况之下的主要原因。为了打破中共专制造成的这种恶性循环, 我们必须自觉地抓住民主运动的一个根本着力点,
这就是: 尽一切可能来扩大公民的个人自由度。而扩大公民自由度的突破口,就是扩大公民的思想言论自由的空间。
上面我们努力加以阐明的关于自由及其四大价值的关系,
目的在于说明民主运动的根本目标是争取公民的个人自由, 以实现人的回归。承认不承认自由这一根本目标,
对民主运动来说, 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际策略上都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因为只有在承认自由是根本目的的这一前提下,
民主运动才不止被专制当权者的某种策略改动而混淆了自己的政治方向, 才能在任何风云变换的政局动荡中保持清醒的头脑,
才能在错综复杂的政治力量的竞逐消长中保持自己作为一个民主主义者的独立品格和鲜明的原则立场, 才能有冲决专制罗网的勇气和百折不挠的攀登理想境界的信心。
五、关于自由的涵义
鉴于民主的敌人习惯于以偷换概念的方式来攻讦自由的原则,
在这里, 严谨地界定自由的涵义是绝对必要的。我们所说的自由当然不是专制制度的卫道士故意歪曲的那种不受制约的、不顾他人利益的自私自利与胡作非为。我们所说的自由,
是指人有从事在不妨碍他人同等权利的前提下的自主活动的权利。这是一种不但恪守 “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的原则, 而且也恪守 “他所不欲, 勿施于人”的原则之下的自主活动。因为只有在不妨碍他人享有同等权利的前提下的自主活动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否则, 不顾他人权利的为所欲为必然导致侵犯、掠夺、奴役和压迫。这恰恰是一条走向自由的反面, 即专制的道路。
中国共产党讨伐自由的一个重要借口是自由会导致混乱和无政府主义。这不但反映出特权者的自私与专横,
也说明了他们的无知和庸俗。正因为真正的自由具有不妨碍他人从事同等权利的活动的规范,所以, 在一个文明的社会里, 自由的存在必须以公正的法律为前提,为了使自由成为现实,
民主就成了必要。
六、自由与民主的关系
民主是什么,
民主是自由在法律形式上的体现。民主是自由的守护神。没有民主的保护, 自由就失去了存在的屏障。如果把自由比做一个蛋,
民主就是它的壳。当壳被打破时, 蛋也就荡然无存了。当然,就象俄罗斯的一句谚语所说: 任何比喻都是蹩脚的。但上述比喻可以说明, 当自由这个核心流散时, 民主也就成了一堆废物。我们必须明白, 我们之所以不惜一切地追求和争取民主制度, 我们之所以呕心沥血地为建立民主政体而斗争,
不仅仅因为这个制度具有比专制制度更有效和更理想的经济效能。(在某种特定历史条件下,
有时集权主义的体制也能创造一时的经济效能,这也许就是它使我们一些新权威主义者着迷和不忍割爱的原因。) 我们追求民主制度的根本原因是这个制度是迄今为止被历史证明能最有效的保障公民权利,
即每一个公民个人自由的制度。正是在保障每个公民的个人自由的这个基点上,我们选择民主。
诚然, 凡是生活在现实中的人,
大多数自发地倾向于更重视和追求他们眼前的切身的物质利益,专制制度的暴虐更驱使普通人民谨小慎微, 不敢或者不懂得追求自身基本权利的重要性和迫切。然而这种不幸的状况并不能证明, 自由与物质利益比较,
自由是不需要首先努力争取的。因为人类的历史不止一次证明了人民失去自由权利的结果必然是失去它长远的物质利益。失去民主制度的保障,
公民的经济财富是随时可以被无偿剥夺的。 现在不少朋友说, 只要发展私有经济,
就可以万事大吉了, 这是值得商榷的。毫无疑问, 私有财产权是自由的重要基石, 但是如果没有民主加以拱卫, 这块基石随时都可能被撬动的。民主制度的可贵, 在于它不但能保障个人自由的经济基础----即私有财产的不可侵犯, 更重要的是它能保障社会文明发展的原始动力, 即人的潜在创造力的自由发展。只有在民主制度的保护下, 只有在公民的个人自由得到充分保证的前提下,
人的潜在创造力才能得到最大的开发。被专制禁锢的头脑是难于创造科学奇迹也难于攀登艺术的峰颠,这就是为什么在共产党专制桎梏下的人民没能创造高度的人类文化的根本原因。文明的精神源头----人的自由被扼杀了, 文明的物质果实自然就枯萎凋零了。
众所周知,
人生目的在于追求幸福,然而, 如果没有自由, 幸福就无所附丽。失却自由是人生最大的痛苦。 自由才是打开幸福之门的钥匙。人间一切真正美好的事物都拜于自由的赐予,自由是艺术的源头,
自由是科学的摇篮。自由赋生命以意义, 自由予未来以希望。
明白于此,
我们就可以向世人昭示我们不可动摇的信念, 即:
我们投身于民主事业,
决不是为了追求一个肤浅的、短暂的功利主义的政治目的。我们从事民主运动的目的是为了追寻我们民族失落已久的灵魂----人的自由。质言之, 我们是在为人的回归而斗争。
一九九二年九月二十七日